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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用地征地!涉及金山这里…

  沪(金)征地告〔2024〕第40号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,2024年9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4〕71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
  工业用地(金山区JSS3-0801单元(亭林工业组团)1街坊01-04地块(CB_202302002号))

  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

  金山区亭林镇东至张泾河,南至规划东日路,西至张泾河,北至上海路盾道路材料有限公司。

  金山区亭林镇浩光村第一村民小组27206.28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27206.28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
 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7206.28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27206.28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
  本公告公布后,上海市金山区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、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人民政府(金山区亭林镇动迁安置办公室)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、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。

  联系地址:金山区山阳镇板桥东路900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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