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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地!涉及金山这个区域…

  沪(金)征地告〔2024〕第28号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,2024年8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4〕58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
  一类工业用地(金山区JSS3-0301单元(亭林工业组团)07-15地块(CB-202302003))

  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

  亭林镇,东至亭虹路,南至博登公司,西至松永公司,北至河道。

  亭东村第十二村民小组11724.34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7071.5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1515.37平方米、未利用地3137.47平方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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